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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叶栋槺被“双开”

发布时间:2026-07-14  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  字体大小[ ]

  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、副厅长叶栋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
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:经贵州省委批准,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、副厅长叶栋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
  经查,叶栋槺丧失理想信念,背离初心使命;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,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;违背组织原则,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,利用职务影响力为其近亲属谋取人事利益;廉洁底线失守;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,在相关数据核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;贪欲膨胀,以侵吞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;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及项目验收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  叶栋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、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叶栋槺开除党籍处分;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   (贵州省纪委监委)

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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